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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沿马路纵火烧毁4个垃圾桶 完后从容洗手

男子一路引燃焚烧垃圾桶后不知去向,警方出动,引发关注。昨日下午4点左右,南山区蛇口太子路上,一名男子从新时代广场附近开始,一路引燃焚烧垃圾桶,直至蛇口码头公交总站。南都记者共发现四个被烧毁的垃圾桶,垃圾箱另有数个垃圾桶有火烧痕迹,但没有被引燃。南山警方表示该案仍在调查当中。

路边数个垃圾桶遭引燃

昨日下午四点多,南山区太子路工业一路到工业二路之间多个垃圾桶、垃圾箱被引燃焚烧。南都记者赶到时,纵火者已经不见踪影,消防车也已经离开,警方仍在现场调查和询问目击者。

国庆期间的太子路颇为冷清,路上行人很少,被烧毁的数个垃圾桶恰好都在一个足球场周围,国庆期间球场内空无一人,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更大财产损失。南都记者看到太子路两侧的垃圾桶均为蓝色圆桶,被引燃的垃圾桶均一片漆黑,烧毁严重的垃圾桶更是完全烧塌,只剩下二三十厘米的一坨黑灰色的东西留置在地面上。稍微好点的垃圾桶仍能保持着垃圾桶的原来形状,不过其表面的漆经过熏烧,已经完全变黑,内部更是变形。在一个烧毁情况最好的垃圾桶内仍可以看到不少树叶、塑料废品、透明薄膜、白色垃圾等。

多名目击者称,垃圾桶烧起了很大的火,冒出浓烟,有些还能闻到刺鼻的气味。附近的人报警后,警方和消防很快赶到,消防车很快浇灭了燃烧着的垃圾桶,南都记者赶到现场时仍可以看到浇水的痕迹,水中弥漫着黑色的焚烧遗留物。

据目击者称,男子是从太子路新时代广场附近开始引燃垃圾桶的,一路向南走,在道路东侧见一个垃圾桶引燃一个,引燃的方法怀疑是直接伸手到垃圾桶里点燃,但也有一个垃圾桶的桶盖被掀开丢到路边草丛中。

作案者系中年男子

南都记着在现场找到一名目击者,他在太子路与工业一路交界处看到纵火男子便跟随了一段时间,并拍照记录该男子的作案过程。这名目击者拒绝透露自己姓名,称“怕遭报复”。

从该目击者提供的照片中可以看到,这名纵火男子年近中年,头发邋遢,穿着也比较破旧,脚上则穿着一双人字拖鞋,疑为流浪人员。照片中男子躬着身子,将手深入垃圾桶中点燃垃圾桶内废弃物,照片中难以看清男子手中拿着什么,但目击者称男子拿着的是打火机。

这名目击者尾随着男子直到蛇口码头客运总站公交站。其间这名男子引燃了数个垃圾桶,但也有一个垃圾桶的桶盖被男子掀开,扔到附近草丛中,但垃圾桶却没有被引燃。不过南都记者被引导至该垃圾桶时,其桶盖已经被重新安置上去了。

“我跟随他直到公交站,其间他还试图点燃公交站牌附近的垃圾桶,但最终没点燃”,这名目击者称,幸好没有点燃,否则这个垃圾桶所处的位置可能引燃公交站牌进而产生更大火势,甚至影响公交站的乘客和车辆安全。

男子纵火后从容洗手

从目击者拍摄照片中可以看到,这名纵火男子最终走到了公交站的一处水龙头处,非常从容地洗手。

男子洗手期间并没有四处张望,显出警觉的姿态,倒是对水龙头附近的一个装着白色物质的塑料桶产生了兴趣,用手抓着观看。男子洗手期间有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始终在水龙头附近干活,不过这名工作人员没有对男子格外注意。

目击者此时仍在用手机偷偷拍照,“不过他后来好像发现了什么,看到我后瞪了一眼,我感到害怕,就立刻跑了”,目击者称,此后他再没有看到该男子,不知其去向。

男子仍未抓获

怀疑系流浪汉

这名男子到底是什么身份,到底又为何沿路引燃垃圾桶?有目击者怀疑该男子是流浪汉,或者有精神疾病,不过也有人感到担心,“怕是报复社会”。

南都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了警车,拍下了嫌疑人照片的目击者向警方提供了其拍摄的照片,不过警方并未将该目击者带回警局做笔录。南都记者昨日联系南山警方,南山警方表示他们接到了报警并赶到了现场处置,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正在寻找目击者拍摄照片中的男子,怀疑可能就是一名流浪汉,不过目前除了目击者的照片等外,也没有更多的确凿证据。

律师

可以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对于该名男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又该怎么处罚?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来认为,如果该男子没有精神病,故意引燃垃圾桶可以按照财产类犯罪定罪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垃圾桶属于公共财物,根据该男子所损毁的垃圾桶数量和财产价值,可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至于该男子是否构成放火罪,梅春来律师表示,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放火男子在客观上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难以界定,但其行为没有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另外男子在主观上是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由于男子没有抓获也难以界定。故该男子依目前情况,还难以构成放火罪。